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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贵阳市电子证照库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1-16 20:15:2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7〕6号)要求,作为牵头单位建设的贵阳市电子证照库已于2021年11月通过验收。为加快推进市电子证照库应用,规范电子证照编制、生成,指导部门更好地开展证照应用等工作,特制定《贵阳市电子证照库暂行管理办法》。

二、电子证照是什么意思?

电子证照,是指各单位依法制发的各类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件、执(牌)照、批文、鉴定报告、证明材料等数据电文。电子证照包括但不仅限于照面信息、电子签证、数据水印、结构化数据等要素,可生成OFD文件,并且符合国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证照六项标准。

三、什么是贵阳市电子证照库?

贵阳市市电子证照库,是指由市政府统一集中建设,具备电子证照目录管理、制发、归集、存储、查询、核验等功能的管理信息系统。

四、《办法》适用对象及范围

《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使用市电子证照库实施电子证照信息采集、归集、制证签发、共享使用、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五、《办法》出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分为总则、签发与归集、共享和使用、管理与服务、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和附则共25条,对电子证照、市电子证照库的含义、适用范围、签发归集和证照共享等进行规范和明确。

六、对电子证照共享情况有什么考核措施?

按照《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考核暂定办法》相关规定对电子证照签发机构对证照的共享情况进行考核。

七、违反《办法》使用贵阳市电子证照库需承担什么后果?

电子证照签发机构、电子证照使用机构违反本办法使用市电子证照库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及构成犯罪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2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电子证照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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