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修订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修订?
答:按照《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黔应急函〔2019〕163号)要求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筑应急总指办发〔2021〕1号)要求,为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增强贵阳贵安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责调整的实际,对2013年2月4日印发的《贵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增加贵安新区相关工作内容,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按现有职能作了进一步明确。
问:编制修订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24号)、《贵州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批复》(筑府函〔2019〕8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编制。
问:《预案》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贵阳贵安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问:修订后的预案与原预案相比,做了哪些修订?
答: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对相应的指挥部及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等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或调整了市应急局、市交委、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和贵安新区有关单位的相关职责和工作内容。
2.修订前,原预案中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权限在省级。修订后,贵阳贵安可以启动I、II、III、IV级应急响应。
3.增加了贵阳贵安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报告、贵阳贵安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清单、贵阳贵安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制定了火灾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灼伤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答: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Ⅰ级为最高级别。
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 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4. 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