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经2024年8月27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9月4日印发。
一、制定背景
2024年3月28日,中国共产党贵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24〕4号),对我市“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队伍”,市委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近期市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安排》明确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出台“执法工作配套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4〕24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24〕4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包含健全工作统筹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健全运转保障机制四个部分,重点围绕解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筹、执法、管理和运转方面的各项关系,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队伍统筹提供路径。一是明确建立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协调解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提供组织机制保障。二是明确区文旅主管部门依法将行政处罚职能委托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行使,同时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支队、委托单位承担的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为今后执法争议解决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对改革后的市支队执法力量进行了科学分配和设置,对相应工作进行了明确,理顺了队伍组织架构,有利于推动队伍高效工作。
(二)为队伍执法提供方法。一是梳理文旅行业领域市、区权责清单、执法清单,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职责边界。二是明确队伍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共同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建设数智执法系统,加强队伍管理效能,提高队员执法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四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强化司法衔接制度,旨在提升行政执法合力,避免重复检查、提升执法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为队伍管理提供支撑。一是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划分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市支队党总支和区文旅部门党委(党组)对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监督执纪等方面的职责,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党建工作。二是通过明确派驻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安排、指挥调度、执法监督、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档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免、派驻中队负责人调整等工作机制,确保属地能够管得了、调得动、用得好执法队伍。三是根据分别负责、相互配合原则,划分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切实提升执法队员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为队伍运转提供保障。一是为保障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机制》为部门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各区人员奖励性绩效及其他奖金进行了规定。由于各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运用、派驻大队入驻所需新增的办公设施设备保障等方面存在差异,无法在《工作机制》中具体明确,因此其他相关事宜,由市级主管部门与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协商一致后执行。二是派驻队伍办公用房由属地主管部门予以保障。三是《工作机制》对执法装备、执法服装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各项要求参照国家或相关部委有关规定执行,解决了队伍规范化建设装备配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