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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8-18 22:4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人民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订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4.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授权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7.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8.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信访和离退休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区(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两部分,一是贵阳市国资委机关,二是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两部分,一是贵阳市国资委机关,二是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729.5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6.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及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9.16 万元,占100 %

  (三)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29.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64万元,占70 %;项目支出515.79万元,占30%

  (四)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29.5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1.28万元,增长3.06 %。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及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94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及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1213.37万元,占7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5.79万元,占30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729.16 万元,支出决算为1729.16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 1213.3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37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当年预算为515.79 万元,支出决算为515.79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3.3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2.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55万元,比上年减少43.97 万元,降低83.7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5万元,占68.42 %,比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38%,增加原因是出国调研考察国外先进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万元,占27.95 %,比上年减少49.54万元,降低95.4%,减少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3.62 %,比上年减少0.13万元,降低29.55%,减少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5万元。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 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差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9 万元,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5 批次, 3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 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67万元,比2015年增加71.85万元,增长147.17%,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人员的交通补助及办公用品增加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3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贵阳市国资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纳入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目标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评价,促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本年度我委开展绩效评价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9个,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共13200万元,具体为:贵阳市粮食局改制贷款本金、2016年托管中心离退休人员费用、贵州华能焦化增股扩股欠账、往年欠付托管中心离退休人员费用、贵阳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工商公司归还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支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欠付贵阳银行贷款利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问题所需费用、公交公司价调基金。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按照绩效评价的有关程序,市国资委从项目年度目标、效率目标、项目管理和项目结果等方面对绩效项目进行了评价,总体绩效较好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所保障的业务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

  (十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监事会监督企业经济运行管理工作经费、政策研究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维护稳定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等。

 

附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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