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4年区本级综合财政决算报告
发布日期:2015-09-08 11:5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努力调整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一、综合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综合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为266,928.3万元(预算内264,26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为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17.62%;地方综合财政收入决算数为167,219.6万元(其中预算内164,557万元、预算外2,66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5%,为调整预算的92.2%,比上年增长8.7%。地方综合财政收入分类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120,025.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为调整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长22.19%。其中:
1.税收收入决算数为100,78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为调整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24.95%。税收收入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预算安排的土地挂牌出让契税未挂牌成功,导致预算安排的契税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3.3%。
2.非税收入决算数为19,2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4%,为调整预算的111.1%,比上年增长9.5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为44,53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6.1%,为调整预算的75.8%,比上年下降17.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年初预算安排的土地划拨收入(征地预存款)较大,由于在预算执行中有部分预计的土地征拆手续未完善导致收入不能按预期入库。
(三)预算外收入
预算外收入决算数为2,66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0.2%,为调整预算的94.8%,比上年增长83.6%。预算外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关于规范贵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筑发改收费〔2014〕560号)的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公办幼儿园收取的学生生活费统一纳入预算外管理,因此,预算外收入较上年增长较大。
具体收入明细详见表一《花溪区2014年综合财政收入决算情况表》。
二、综合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综合财政支出决算数为307,562.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4.48%,调整预算的80.41%,同比增长8.80%。其中,区本级综合财政支出决算数为296,918.4万元(其中下拨乡镇支出70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89%,为调整预算的79.89%,比上年增长8.78%。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3,132.5万元(预算内250,384.3万元,预算外2,748.2万元),为年初预算241,12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44,310.9万元、预算外2,538.1万元)的104.98%,调整预算258,84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44,310.9万元、预算外2,930万元)的97.79%,比上年增长13.15%。其中: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2,490.4万元(预算内 239,742.2万元,预算外2,748.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96%,为调整预算的97.79%,比上年增长13.5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27,10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2.97%,为调整预算的60.79%,比上年下降26.01%。未完成预算和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一是2014年偿债支出调整到其他款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计生科目调整(计生支出2014年政府收支科目在210大类)减少;三是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成本开支,减少公业务费和“三公”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决算数为16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83.71%,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83.71%。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经开区划转国防动员演练经费74万元和增加民兵应急骨干分队及民兵训练经费6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决算数为15,82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0.35%,为调整预算的100.13%,比上年增长20.02%。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的专款较晚未发生支出。增长较大的原因:一是增加半年职工增量补贴支出(2013年发放职工增量补贴为2012年下半年和2013年上半年,2014年发放职工增量补贴为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全年);二是增加上级专款480万元及增加经开片区检察人员和辅助审判人员、安全经费及综治经费支出等618万元。
4.教育支出决算数为76,79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93%,为调整预算的108.08%,比上年增长17.06%。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法定增长的要求据实安排增加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决算数为4,5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3.67%,为调整预算的98.57%,比上年增长62.55%。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按法定增长要求据实安排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数为3,65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3.85%,为调整预算的181.12%,比上年增长87.23%。超预算较大和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达小康相关要求,将预算安排的部分文化类项目偿债支出调整到该款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17,42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0.41%,为调整预算的90.93%,比上年增长35.03%。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主要是:按要求安排的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应急周转金150万元,未发生支出;社保基金结余213万元,5个社区经费结余135万元;城乡低保、困难救助及慰问等结余765万元。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一是增加经开片区社会保障事务、残疾人经费1,465万元和民政事务经费1,370万元;二是增加市下专款840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决算数为24,96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8.93%,为调整预算的97.51%,比上年增长32.64%。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一是由于今年计生科目并入,较上年增加5,293万元;二是增加经开片区卫生、计生事务经费等1,96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为16,65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48.36%,为调整预算的219.02%,比上年增长114.9%。超预算较大和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将预算安排的生态环保项目偿债支出调整到该款项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7,48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5%,为调整预算的98.74%,比上年增长138.42%。比上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贵州大学二期建设征地拆迁贷款资本金上级专款10,000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决算数为30,22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42%,为调整预算的98.67%,比上年增长46.91%。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偿债资金5,458万元和上级各类专款1,77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决算数为1,48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43%,为调整预算的81.1%,比上年下降25.83%。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354.96万元未支出。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上级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和小城镇建设引导资金。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决算数为1,68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11%,为调整预算的89.47%,比上年增长347.64%。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补助资金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1,324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决算数为2,59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18%,为调整预算的99.43%,比上年增长19.76%。比上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专款支出482万元。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决算数为7万元。全部为上级下达的专款支出,与上年不可比。
16.国土资源气象支出决算数为61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06%,为调整预算的99.32%,比上年增长434.62%。比上年增加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上级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等专款50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299.4万元,全部为上级下达的专款支出,比上年下降97.41%。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决算数为132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支出,比上年下降17.81%。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
19.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5,525.3万元,预算调整时调到其他各款项支出。
20.其他支出决算数为7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9.03%,为调整预算的64.79%,比上年下降91.93%。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的服务业引导资金500万元未支出。比上年下降较大的原因:一是上年在此款安排的偿债支出8,388万元2014年安排到其他相关款项支出,二是减少了上级下达旅游局专款支出5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430.4万元,为年初预算122,924.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5,573.8万元)的44.28%,为调整预算123,661.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5,573.8万元)的44.02%,同比下降10.54%。其中区本级基金支出决算数为54,42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4.28%,为调整预算的44.02%,同比下降8.35%。
1.教育支出决算数为4,0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3.88%,为调整预算的100.84%,比上年下降15.92%。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上级专款支出661万元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14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全部为上级下达的专款支出,比上年增长100%。比上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29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59%,为调整预算的52.59%,比上年增长79.99%。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该项资金全部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安排时,按照专款专用的相关规定,将历年滚存结余和当年预计收入全部安排支出,在实际支出中据实支出。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救助等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决算数为42,55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9.4%,为调整预算的39.22%,比上年下降20.3%。未完成预算和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征地预存款收入因征拆手续等相关原因未能按预算入库导致未发生支出,影响了预算执行。
5.农林水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76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2.73%,为调整预算的52.7%,比上年增长697.15%。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区级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1,027万元和上年结转上级专款658万元未发生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当年上级下达的专款支出增加。
6.其他支出决算数为5,72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9%,为调整预算的80.86%,比上年增长664.53%。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关闭煤矿补偿支出5,500万元。
三、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一)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1.法定支出情况:2014年花溪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为16.54%。教育支出39,354万元(不含经开片区),比上年支出增长16.54%,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持平;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59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6.5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0.02个百分点。
2.民生支出配套政策实施情况: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475元,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309元,市级补助50元,区级补助116元。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补助40元,区级补助16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性养老金补助标准130元,其中:中央补助70元,区级补助6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正常缴费档次为100元至400元的,省、市、区人民政府各补助1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正常缴费档次为500元至900元的,省、市、区人民政府各补助2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正常缴费档次为1,000元至2,000元的,省、市、区人民政府各补助3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分为:普通居民补助320元,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补助350元,低收入老人补助380元,18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补助 470元,其中:中央补助220元,省级补助余下部分的20%,扣除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补助的资金后,由市政府补助40%,区政府补助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320元,中央补助220元,省级补助75元,市级补助16元,区级补助9元。以上民生支出保障均按标准足额保障到位。
(二)九项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2014年我区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九项重点民生支出共计192,170万元,比上年增长22.73%,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75%。
(三)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2014年安排“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区级配套资金630万元,项目完成后实际支出515.8万元,完成预算的81.87%。建设农村“一事一议”公益项目207个,建设示范村寨11个,建成村以下通组道路61.08公里,人行道(串户路)26.86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1,340盏,以及一大批村级公益设施项目。
四、财政结余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全区可用的综合财力为396,981.4万元,乡镇按区乡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应安排支出10,647.1万元,区本级可用财力为386,334.3万元(含下拨乡镇专款709.8万元)。2014年全区地方综合财政收入完成167,219.6万元,税收返还5,10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41,284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59,885万元,经开区划转教育经费26,587.8万元),经开区调入社会事务经费6,292.8万元,上年结余94,11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结余21,374万元、基金结余72,621万元、预算外结余121万元),上解支出16,5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万元,实际支出307,562.9万元(区本级支出296,918.4万元,乡镇支出10,644.5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后结余89,418.5万元,其中:区本级89,415.9万元,乡镇2.6万元(基金结余)。在区本级结余中,公共财政预算结余10,418万元(专项结余10,365万元,净结余53万元),基金结余78,961.9万元,扣除借给南环地产公司24,000万元,实际结余54,961.9万元(均为专项结余),预算外结余36万元。
五、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及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按照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区财政及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总体上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部分科目的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超额完成收入185.3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增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28.7万元,经开区划转教育经费增加5,388.8万元,市对区年终结算后上年结余减少2,585.2万元,增加上解支出2,921.6万元,经开区调入民生资金增加100.5万元,水利建设基金调出资金增加62.4万元。按照相关规定,超收收入及增加的财力主要用于增加安排教育、科技、法定支出及预拨干部职工年终目标奖等方面的支出。二是部分款项决算数与预算数出现差异,主要是预算执行时,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是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拨付。
2014年预算执行结余14,369.7万元,加上超收收入185.3万元,增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028.7万元,增加经开区划转教育经费5,388.8万元,增加上解支出2,921.6万元,减少上年结余2,585.2万元,经开区调入民生资金增加100.5万元,水利建设基金调出资金增加62.4万元,共计增加可用财力15,503.8万元,增加安排支出15,450.8万元,结余53万元。增加安排情况如下:
1.增加经开片区教育经费支出5,388.8万元。
2.预拨年终目标奖2,612万元。
3.安排偿债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息。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万元。
六、经批准举借的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和偿还情况
(一)从规模上看,2014年我区经批准举借的政府性债务共计1,013,480万元,实际举借277,500万元,到位191,500万元,偿还3,000万元,2014年末债务余额188,500万元。
1.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举借992,980万元,实际举借257,000万元,到位171,000万元,2014年末债务余额171,000万元。
2.国宾大道建设项目举借16,000万元,实际举借16,000万元,到位16,000万元,2014年末债务余额16,000万元。
3.溪南高中建设项目举借4,500万元,实际举借4,500万元,到位4,500万元,2014年已归还3,000万元,2014年末债务余额1,500万元。
(二)从结构上看,2014年我区经批准举借的政府性债务共计1,013,48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务。
(三)从使用情况看,举借的专项债全部按项目举借的用途专款专用,分别用于文化旅游创新区项目建设、国宾大道建设和溪南高中建设。
七、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国库基本户设置本级预算周转金200万元,为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的0.11%,未发生支出。
《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几个问题
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几个问题,财政需要整改和补充完善手续制度的有以下几点:
一、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632,028,039.35元,未及时进行清理结算”的问题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财政局国库总预算会计挂账两年以上的往来款合计632,028,039.35元,其中:暂付款605,941,591.28元,暂存款26,086,448.07元(含“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历年滚存结余16,420,291.62元)。暂付款主要是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借款,其中:南环线建设暂付款24,000万元、黔中大道征地拆迁暂付款20,000万元、孔学堂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暂付款8,380万元、大学城基础设施项目借款3,000万元、孟关汽贸城项目1,110万元,以及偿债、关闭煤矿补偿资金等。暂存款除“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外,其余为按规定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和上级拨入的历年专项资金结余。
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主要是: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统筹调度资金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挂账。由于我区财政较为困难,短期内难以安排预算解决。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并结合我区财力情况逐步化解挂账问题。
二、关于“区人防办少收取非税收入--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4,608元,未按规定执行”的问题
区人防办将于三个月内把少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608元收缴至区财政非税专户。今后要加强业务学习,反复核验计算结果,确保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金额准确。
三、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罚没收入1,600元”的问题
区工商分局有1,600元罚没款因出纳将账号填错,会计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导致的未及时缴入非税专户。现已于2015年7月30日将1,600元罚没款缴入非税专户。
四、关于“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未严格核查农机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区农业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对久安乡打通村罗永贵、熊德林、沈光荣三户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办理购机补贴的程序进行再次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久安乡打通村罗永贵、熊德林、沈光荣三户申请者于2014年9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农业局农机站(霞晖路148号)申请办理大棚结构(含骨架、覆膜、卡具)补贴,农机站向其三人发放了《2014年花溪区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告知书》,现场按程序拍照、扫描身份证,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软件录入购机者信息,同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此三户申请者签字、盖手印确认后各返还两份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至申请者,并于2014年9月16日在花溪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五、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1.“区财政局将青岩镇旅发大会主会场环境整治项目市级资金400,000元和龙井寨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资金149,000元,共计549,000元,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后再转拨给项目实施单位”的问题。
我区财政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于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流程还在不断完善和深化过程中,对部分时间紧,任务重,零星分散的资金采取授权支付方式拨付资金。由于旅发大会建设期间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为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区财政局将青岩镇旅发大会主会场环境整治项目资金400,000元和龙井寨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资金149,000元采取授权支付方式,拨付给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局,由农业局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程序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今后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力度,减少财政资金支付环节,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
2.“区财政局将应扣除的黔陶村老榜河美丽乡村点建设项目质保金52,450元和青岩镇旅发大会主会场环境整治项目质保金713.77元,共计53,163.77元,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由其管理”的问题。
按照《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14]8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财农[2014]8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报账制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县、乡两级财政报账制。其中,黔财农[2014]85号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除专业技术性较强、贫困农场和贫困林场等项目仍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外,其余扶贫项目一律实行乡级财政报账”,我区乡级财政报账工作目前正在逐步摸索试行中,黔陶村老榜河美丽乡村点建设项目质保金52,450元和青岩镇旅发大会主会场环境整治项目质保金713.77元由区财政局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乡财政分局),由其进行报账管理,但在实行乡级报账的推进过程中还在使用县级报账单据,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规范乡级财政报账管理程序,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高效。
附件一:花溪区2014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
附件二:花溪区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