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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日期:2020-06-16 14:4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花溪区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0年6月9日在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花溪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花溪区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主基调战略,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创建国家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统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501万元,比上年增加3,534万元,增长2.25%。其中:税收收入125,035万元,下降3.35%;非税收入35,466万元,增长28.48%。受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占比为77.9%,比上年下降4.5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9,560万元,增长11.25%,其中:区本级支出完成358,459万元(不含下达乡级转移支付5,928万元),增长12.37%;乡级支出完成21,101万元(含上级下达转移支付5,928万元),下降4.86%。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501万元,为预算的100.15%,增长2.25%。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81,56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结余19,450万元、上级下达一般债务收入3,88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52,59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00万元,调入经开区民生及社会事务经费8,121万元,减上解支出24,849万元,调出市下经开区专款951万元,实际可用财力413,364万元,其中:安排乡级支出21,101万元(含上级下达转移支付5,928万元),区本级支出358,45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88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1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2,611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结转下年安排支出。

1.收入方面:税收收入125,035万元,下降3.35%;非税收入完成35,466万元,增长28.48%。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对公产征收补偿收入增幅较大。

2.支出方面:区本级支出完成358,459万元,增长12.37%,减上级专款及调入政府性基金支出88,041万元,加下拨乡镇支出5,928万元,区本级实际支出完成276,346万元,完成预算的97.9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835万元,比上年减少157,764万元,下降80.25%。支出完成237,837元,比上年减少139,301万元,下降39.94%,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04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835万元,加上级返还土地出让成本284,294万元、土地出让收益20,489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187万元,上级下达专项债券收入5,40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结余13,487万元,减调出资金52,596万元(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衔接政策要求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上解省、市支出20,548万元,可用财力合计291,552万元。区本级支出237,70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04万元,下拨乡镇129万元。结余48,311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比上年减少219万元,下降58.2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5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0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9万元,支出完成167万元,完成预算的74%,比上年减少99万元,下降37.22%。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5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328万元,比上年增加905万元,增长3.18%。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346万元,比上年增加838万元,增长2.94%。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6,67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花溪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不含经开区)共计2,751,305.04万元(花溪921,305.04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2019年末,花溪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628,941.68万元(花溪798,941.68万元,贵安1,830,000万元)。2019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从2019年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来看,虽然财政收支总体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国家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较大,非税收入占比有所提高。支出方面,一是防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支出需求较大;二是民生保障兜底压力持续增大;三是政府偿债压力尚未缓解。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有限的财力和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需求间矛盾更加突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落实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情况

2019年,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基调,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抓好落实各项财政工作。

民生支出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加大对教育保障投入,全年安排教育经费支出117,193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0.88%,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我区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安排社会保障专项经费9,833.39万元,将中央、省、市关于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脱贫功能作用,有效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2,450.06万元;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2,926.12万元;五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608.8万元,用于我区200套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拨付省级补助资金924.06万元用于购买配建廉租住房;六是为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平安花溪”及各项公共安全经费9,301.74万元;七是继续推进涉农资金“一折通”财政统发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我区涉及“省16个部门关于39项涉农补贴推行涉农补贴‘一折通’集中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的落实;八是推进惠民生鲜超市建设。投入财政资金531.1万元建惠民生鲜超市,切实解决“买菜难、买菜贵”问题。

(二)全力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发展”、“花溪区旅游环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种植、养殖保险补贴”等大扶贫工作的资金为4,470.16万元,较2018年安排的3,758.51万元增加了711.65万元,增长18.93%。其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0万元,安排结对帮扶资金1,020万元(镇宁县100万元、长顺县代化镇120万元、望谟县边饶镇300万元、罗甸县沫阳镇5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方面。2019年争取到中央、省、市用于支持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财政资金9,224.14万元;三是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2019年投入农村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420.99万元;四是筹措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完成1,060人的贫困人口搬迁新居工作。

(三)全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细化偿债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按时偿债。截至12月末2019年全年到期的政府性债务本息已采取相应措施通过缓释和偿还全部化解。二是积极争取到期的再融资债券化解到期的政府债务,有效缓解了我区的偿债压力。三是做好政府性债务核查工作。对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再次核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财政部、审计署明确的口径及认定标准,对我区政府隐性债务进行了再次核查,确保我区纳入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数据真实有效,为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打下基础。四是做好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的调整和公开工作。对我区截止2018年末的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在“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花溪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2019年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费共23,782.76万元。细化环保专项资金分类,统筹做好部门申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费的测算及预算安排资金的核拨。二是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逐年增长,2015年以来我区区级财政预算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费共计93,446.7万元,区级投入从2015年13,894.92万元,到2019年23,782.76万元,年平均增长14.6%。

(五)全力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紧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要求,一方面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旅游产业发展,2017-2019年创建期间我区共计投入旅游资金8,235.95万元;另一方面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2017年至2019年统筹各部门资金用于全域旅游建设经费30,244.02万元。

(六)全力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区积极抓好落实,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落地生根,减税红利精准入袋,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个人减税获得感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精神,拟定《花溪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试行)》,并经区委、区政府印发执行。按照文件要求,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2019年至2023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零基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八)强化财政监管职能

一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2019年全年共评审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结算125项,报审预、结算金额56,296.14万元,审定预、结算金额47,563.86万元,审减8,732.28万元,审减率15.51%;审查项目竣工决算21项。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区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21,479.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0,646.6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832.76万元,节约率为3.88%。三是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2019年我区已累计偿还政府欠款4,345.53万元,偿还率为82.3%。四是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花溪区黔陶乡人民政府、贵阳花溪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五是对财政系统内控及财务资金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贯彻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六是对社区中心分局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七是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八是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

三、2020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之年,编制好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打赢“三大攻坚战”,十分重要。编制2020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强化政策实施效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遵循“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量入为出、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对2020年的各项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与上年持平安排为160,501万元。加上税收返还20,296万元及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9,751万元,调入经开片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8,86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万元,上年结转12,611万元,减去体制上解支出26,290万元,全区可统筹安排支出的财力275,834万元,其中:安排区本级支出256,565万元,安排乡级(含街道办事处)支出19,269万元。收支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偿债、保重点”的原则进行安排,其中:人员刚性支出58,67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年终目标奖、预留调资、职业年金及各项社会保险)、基本运转支出2,70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支出2,000万元(含经开片区1,000万元),公检法司专项支出1,986万元,教育支出102,825万元,科技支出2,000万元,农林水专项及脱贫攻坚5,124万元,置换债券本金利息及发行费用3,883万元,安排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803万元,安排经开片区社会事务管理经费7,866万元,安排上年专项结转支出12,611万元,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5%设置预备费3,848万元,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其他部门专项支出46,24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来安排。基金预算收入52,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土地划拨收入50,000万元),上级返还土地成本收入50,0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收入48,311万元,可用财力合计150,911万元,安排支出150,911万元,其中:土地划拨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50,000万元,安排偿还债务付息及债券发行服务费支出37,295万元,安排土地成本支出12,705万元,上年专项结转48,311万元,安排其他部门支出2,600万元(其中:花溪区孟关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3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3万元,加上年专项结转155万元,合计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9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99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安排27,5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55万元,增长5.7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476万元,下降9.62%。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支出安排32,55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73万元,增长0.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980万元,增长14%。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6,67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4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219万元)。收入预算27,531万元,支出预算安排32,553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11,6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15万元)。

四、2020年的重点工作

2020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动力减弱、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尤为突出,财政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为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以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我们将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新时代要求抓好“生财、聚财、用财、管财”的各项工作,着力打造发展型、民生型、绩效型“三型财政”升级版;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工作:

(一)克服财政收支矛盾,激发持续增收潜力

一是抢抓贵阳贵安融合发展机遇,发挥区域综合优势,深挖潜力,因地制宜加强税收征管和培植稳定可持续税源;二是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重重困难,继续实施减税降费,落实好阶段性、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加快复工复产,提振投资和消费活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增强“三保”保障能力

一是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二是依法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三是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在支出安排上优先安排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突出体现“三保”的首要位置,预算打满打足,不留硬缺口。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压减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五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不办理无预算拨款,不随意调减“三保”支出用于其他方面,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必须首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稳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的原则确定收入目标。二是政府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突出绩效导向。不断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三是全面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做到既关注项目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能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施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保民生、保重点,助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全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救护设备采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将军山医院生活区物资保障经费等支出需要。二是严格按照“两个确保”安排教育经费,把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深入实施“校农结合”,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继续推进“百校攻坚”和“全面改薄”项目建设。三是做好创建健康促进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工作,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整治、有序就医的新秩序。四是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解决农村人口老有所养的问题。五是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投入,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问题,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现象;六是加强对城乡低保补助投入,有效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切实做好民生工程建设工作。七是做好PPP项目申报管理,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在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领域推广PPP模式应用,通过PPP模式提升相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2.打好决胜脱贫攻坚战。一是做好大扶贫资金保障工作。2020年,区本级预算拟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5万元、结对帮扶资金720万元(镇宁县100万元,罗甸县沫阳镇500万元,长顺县代化镇120万元),推进大扶贫工作的开展。二是抓好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要求,严格执行县、乡两级报账制。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量大的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部门联动检查。三是按照《花溪区财政局扶贫攻坚2018-2020年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坚持精准扶贫、精神脱贫基本方略,确保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做好脱贫攻坚决胜之年的收尾工作。

3.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继续加大区级财政对振兴乡村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和零基预算管理的原则,结合2020年财力情况,加大区级财政对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的投入,优先支持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差、农村人居环境落后的乡镇和村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每年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支持农产品“泉涌”发展。逐步改革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使用机制,积极主动整合资源,专项投入到改善农产品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4.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支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推进城乡水利水务设施建设,为全区环保事业提供有效资金保障。环保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水污染防治专项、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全力确保涉及财政牵头整改事项整改到位。配合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完成相关资产划转等工作。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和把握,严禁变相举债。认真学习《预算法》、国发〔2014〕43号、国办函〔2016〕88号、中发〔2018〕27号、国办函〔2019〕40号、厅字〔2019〕33号等国家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举债融资,严禁变相举债,严控新增债务,科学制定化解方案,稳妥落实化解措施,做到不能踩的红线坚决不踩,不能越的底线坚决不越。二是强化项目审核,严控新增债务。认真遴选需要债券资金支持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项目立项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的支持,促进我区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执行中发〔2018〕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等有关规定,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三是强化偿债能力,做实偿债来源。细化2020年到期债务本息偿债方案,将偿债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笔债务中,提前按偿还时间节点逐笔、逐项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年初压减财政支出、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偿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借新还旧等方式,及时、足额偿还或缓释到期债务本息,确保不出现一笔逾期和不良债务。

(六)持续深化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新的区乡(街道办事处)财政体制机制。按照机构改革和各乡镇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2018年下发的《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中心城区财政管理意见》试行情况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新的区乡(街道办事处)财政体制机制。

2.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建立一套呈现系统化流程、科学化管理、全面化覆盖、长期化执行的“数据铁笼”,达到警示纠偏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的目的。二是继续推行我区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将剩余10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七)继续强化财政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要求,坚持发展的高质量和较快的发展速度并重,按照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发展思想,强化发展型财政、民生型财政、绩效型财政建设,着力提高财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当家理财职责。

各位代表,新时代必须要有新举措、新作为,2020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苦干实干加油干,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以赴抓好财政预算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完成“十三五”的圆满收官。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般公共预算储备性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超收收入管理,比照财政部的做法,我区从2014年起建立了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度中除因政策性增支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办理追加支出事项,对于年度中确需追加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年底区本级超收、新增财力(含结余)等一并补充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区本级政府预算的储备,次年调入平衡年初预算,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挥了“以丰补歉,盈余填亏”的重要作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政府债务限额:是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七严禁”:是指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25号),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严禁违法违规担保;严禁违法违规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严禁“名股实债”;严禁“三边”工程;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政府性债务管理不作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民生类重点支出:指公共财政支出中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9项重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衡量公共财政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2020名词解释.doc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及2020年预算表.xls

3、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及2020年预算表.xls

2、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及2020年预算表.xls

5、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表.xls

4、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及2020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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