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29日在贵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4-11-29 11:0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贵阳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多次对审计整改作批示指示,强调要对审计工作的责任划分进行研究,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抓好落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会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研究审议市本级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分管副市长安排调度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
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切实采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充分发挥治理效能
被审计地区、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召开党组会议等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将审计监督质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深化成果运用抓整改、不断规范行业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指导、审核把关,不断深化对审计报告和整改台账等审计成果的挖掘整合运用,不断促进行业的规范管理。如:市国资委印发《贵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市基金管委会印发《贵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基金管理。市卫健局印发《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流程管理指导意见》,规范公立医院采购工作。
(三)强化检查提醒抓整改、持续提升整改成效
审计机关不断强化跟踪检查责任,统筹组织审计人员开展跟踪检查和“回头看”,按季度调度指导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动态,严格动态审核销号。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拟定贵阳市公立医院审计重大问题预警提示单,上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各市属公立医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醒警示,推动医疗行业健康发展,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90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为75个、209个和106个。截至2024年9月,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69个已完成整改(占92%);要求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有69个已完成整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均已制定措施和计划,正在分阶段、持续推进整改。有关区(市、县、开发区)、部门和单位通过归还原渠道资金、上缴财政、促进拨付资金、虚报项目退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82.35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2项,对53人次进行警告、提醒约谈等;2023年7月以来,向24家被审计单位提出的87条审计建议,均被采纳,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积极开展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2023年5月以来,市审计局共向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7条。截至2024年9月末,有7人被立案审查调查,8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3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受到政务处分,10人被提醒谈话,1人书面检查,纪检部门向相关单位发出监督工作提示。还向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9条,主管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5项,拒付医保基金141.82万元,处予罚款121.62万元,对相关单位党委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市范围制定相关制度1项。
(一)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
(1)财政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本级及1个县财政未完成暂付款消化任务的问题,正积极统筹财力,已消化部分暂付款。二是1个县挤占上级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已按项目进度拨付使用资金。三是市本级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建立不严格,部分指标体系格式及内容不统一、不完整等问题,已印发工作通知,指导全市分领域绩效指标编制,抽取360个项目开展自评复核。
(2)部分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7个区(市、县、开发区)财政部门滞留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31亿元的问题,相关地区已拨付使用2421.57万元。二是1个县存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教育费附加等问题,已收回部分出借的财政资金,并组织学习,规范资金使用。
(3)预算评审还需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2023年60个项目的决算评审的问题,已完成20个项目评审,其他项目因资料不齐已办理退件或正协商退件。二是未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类项目预算支出标准等问题,正拟定市直预算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三是预算评审中心自审工作量低于规定的问题,已不再聘请专家开展评审,专业性强的项目评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4)债务管理还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县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3.92亿元的问题,已安排财政资金偿还4500万元。二是市本级及3个区(县、开发区)部分专债项目进度迟缓,部分专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已出台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
(1)部分收入征收管理不合规、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个别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出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资产移交,正按程序规范资产出租程序,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市本级及1个县应收未收殡葬服务收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2.04亿元等问题,殡葬服务收费已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下达催收函,收到土地出让金等724.56万元;三是政府投资基金减资款及利润1.98亿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已印发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上缴资金1.73亿元。四是1个县2020年至2021年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已制定管理制度,规范收入管理。
(2)国有资产盘活率低,医保基金定存规模偏小的整改情况。一是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推进缓慢,资产盘活率低,317项闲置资产仅实质盘活33项的问题,已印发提示函,统筹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工作。二是市级医保基金定存规模偏小的问题,已测算和制定保值增值方案,保障医保基金保值增值。
3.招商引资还需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1个县招商引资工作事前评估决策机制不健全,超标准约定补贴条款的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违规向招商引资企业无偿提供项目用地,放任招商引资企业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砂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法院调解书明确企业分期支付94.49万元土地占用费,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3个开发区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因未做事前评估等原因,导致国有出资方投资5203.84万元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已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招商引资程序、项目评审论证等,公安部门正立案调查。三是1个县存在虚报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问题,已将虚报项目从省招商平台退库,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作书面检查处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不准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2个单位虚报人数,多报预算2711.55万元的问题,已规范预算编报工作。二是2个单位上年结余资金1439.37万元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加强学习、规范预算编报工作。三是4个单位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组织学习、建立制度,强化可行性论证,召开专项调度会等,提高预算执行率。四是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实导致财务报告、决算草案编报不实的问题,已组织学习、清理债权,规范财务核算和编报工作。五是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已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2)非税收入等征收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82.9万元的问题,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个单位非税收入818.55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已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上缴123.27万元。二是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将疫苗接种服务费101.2万元上缴国库等问题,已按规定严格收入管理。
(3)预算执行不及时、不合规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级转移支付资金3459.11万元未及时分配下达,已分配下达资金滞留区县有关部门5191万元等问题,已下达资金1340.72万元,督促区县拨付资金549万元。二是5个单位未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4446.55万元的问题,已清理上缴3808.64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清算征收资金,结余9600万元长期闲置的问题,已清理上缴7657.1万元。三是1个单位违规调剂使用项目资金121.92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严格预算资金使用,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四是1个单位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较差的问题,对已实施项目开展跟踪监督、专项审计,据实结算;1个单位未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问题,已完成自评工作。
(4)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2个单位高价中标,导致采购价偏高788.73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暂停相关公司采购代理工作,严格规范采购工作;1家学校验收把关不严导致多付采购款278.08万元的问题,已完善验收制度,全额抵扣多支付款项。二是2个单位未经招标就确定路灯维护维修、保洁服务等供应商的问题,已修订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工作,对相关人员提醒约谈。三是3个单位因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或重复采购,增加采购成本70.73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修订管理制度,收回资金7.83万元。四是4个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提前确定中标单位等违规行为的问题,已组织学习、完善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
2.财经法纪和过紧日子要求等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财经法纪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1家学校代收教材费管理混乱,存在多收、少收情况等问题,已建立管理制度、统计台账等,上缴资金4.73万元。二是3个单位虚构加班事项等,违规发放聘用人员及领导干部报酬65.71万元的问题,已完善制度、制定扣款计划,清退16.37万元。三是1个单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聘用的外包人员从事日常工作等问题,已制定退回计划,退还15名借用人员;1个单位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资金支付本级支出41.48万元的问题,已召开党委会议严格规范预算支出。
(2)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3个单位存在重复报销维修费等问题,已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公车使用,对相关人员批评谈话。二是2个单位超编配备公务用车59台的问题,已归还公务用车7辆,其余正按程序办理资产划转和处置。三是1个单位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23台,并由下属企业支付费用等问题,已制定管理制度,退回占用车辆。四是1个单位及1个部门未经批准租用车辆的问题,已完善租车程序,修改租赁协议停止租车。
(3)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用经费81.63万元的问题,已加强预算管理,规范经费使用;1个单位未按规定压缩公用经费,印刷费等部分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21.53万元的问题,已压缩公用经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二是2个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用于预存油卡等88.5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修订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对责任人员提醒谈话。三是1个单位在大量电脑等资产闲置情况下,又新购同类资产12.77万元的问题,已排查情况,统筹调剂使用;3个单位重复建设信息系统或采购非必要设备等98万元的问题,已统筹安排资产使用,增加建成模块抵减重复建设费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委会上作检查;1个单位未及时划转或处置车辆103台等问题,已完成70辆车划转和24辆车处置收入26.05万元上缴财政工作。四是1个单位超标准支付伙食费139.49万元,超合同约定人数聘用保安等问题,正开展经费摸底调查,已重新按合同核定保安人数。
(4)工作履职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省级专项资金105万元被骗取的问题,已全额追回资金,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二是1个单位向不符合产业扶持规定、欠税等企业兑现补助资金712.11万元和重复发放企业补助30万元的问题,已修订完善制度,责令相关人员书面检查,收回违规兑现资金149.66万元和重复发放资金30万元。三是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建设项目资金779.75万元的问题,已致函市投控集团协商资金退回工作。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个县某镇中心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已完成施工招标,正开展地基施工。二是1家公司停车场建设项目未达建设目标,已建成的停车场运营低效等问题,已落实停车位1.60万个,通过信息化改造、延伸汽车美容服务等,提升运营收益;1个县安置房等15个民生项目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未开工或未按期完工等问题,已成立领导小组,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筹集。三是1个县政策性担保公司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担保业务不足总业务5%的问题,已梳理、函告相关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
2.医保基金和医疗卫生资金审计的整改情况。
(1)医保基金管理还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单位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不严,对考核不达标和存在违规等行为的医疗机构应扣未扣保证金等105.67万元,未经考核全额返还保证金32万元的问题,已制定管理制度、完善协议签订,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管,扣回资金10.89万元。二是1个单位对医保基金监管不力,家属冒用参保人身份套取医保基金33.96万元的问题,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及时更新参保数据,追回医保资金27.25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履行医保基金预决算审核职责的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完成基金合并工作。
(2)部分医院管理还需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1家医院通过多记诊疗次数等手段违规多收患者医疗费用392.19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培训,退回医保基金113.33万元、上缴罚款113.33万元。二是1家医院人为设置中间商,中间商赚取差价1399.22万元的问题,正进行全面清理,已完成重新招标工作。三是1家医院违规将投放设备与试剂配送权挂钩,投放设备公司高差价销售试剂给医院获取毛利973.0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相关试剂招标工作,对相关人员约谈。四是1家医院未经公开招标直接与供应商签订或续签合同,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2.43亿元的问题,已全面梳理采购合同,重新规范招标采购,将问题线索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3.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农业产业项目运营效果差或低效闲置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县10个产业项目运营效果远低预期,部分项目经营困难无收益的问题,已签订出租蔬菜基地大棚土地、代工合同等提升项目运营效益。二是11个具备盘活条件的产业项目未有效盘活,5个产业项目已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投入资金6297.65万元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已完成8个项目盘活工作,5个产业项目正开展清算等工作。三是1个县部分利益联结项目投资效益低,保全措施设置不严格,投资本金4460.24万元到期无法收回,拖欠分红817.9万元的问题,已签订归还本金和分红协议,收回本金692.47万元、分红112.21万元。四是1个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推进缓慢,中央奖补资金1760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已签订施工合同,拨付使用资金542万元。
(2)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付不及时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4个产业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闲置3981.29万元的问题,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乡镇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已拨付114.56万元。二是47个产业项目未及时支付补助资金4577.34万元的问题,已支付1301.76万元。三是个别县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管理薄弱,农业保险投保、理赔底数不清等问题,正整理投保及理赔情况,草拟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四是1家企业将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还本付息的问题,已签订投资协议,明确资金用于利益联结项目。
(3)个别村集体财经法规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个别村集体公司管理混乱,采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6.89万元的问题,已开展核查,规范财务管理,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个别村有关人员挪用或侵占村民缴纳的水费4.74万元的问题,已规范收费收据,组织人员培训,全额补交被挪用侵占资金;村委会部分大额支出未履行议事程序,伪造签到册报账53.1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已立案调查。
4.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失职渎职,导致国家建设资金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3个单位因多次拆除重建、重复采购服务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960.98万元的问题,已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完善管理制度,启动法律仲裁程序,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二是有关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土地、未经报批等情况下违规实施建设项目,导致项目建设停工停建或形成“半拉子工程”等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建设、盘活和结算工作,扣回资金1408.06万元,对相关人员予以免职、谈话。三是有关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审核把关不严,施工单位通过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988.32万元的问题,已完善制度和相关实施内容,正开展结算审计,已收回或扣减资金491.86万元。四是1家医院先施工后决策,导致超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30万元的问题,正开展结算,已退回资金146万元,对相关人员提醒约谈;1家公司审核把关不严,论证不充分导致信息系统功能闲置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121.6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闲置信息系统合作单位招采工作,正开展数据接口开发,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2)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项目进度慢,投入资金低效的整改情况。一是4个单位实施的8个项目因履职不到位、盲目上马等原因闲置或形成“半拉子工程”的问题,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开招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1个单位及1家公司实施的2个项目进度缓慢且未达预期的问题,经批复已调减项目建设规模,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4个开发区未完成新增标准厂房建设使用任务的问题,已制定计划、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四是5个开发区标准厂房招商项目签约率较低等问题,已建立完善制度,强化事前评估,开展签约未落地等项目清退。
(3)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执行“四项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6个单位实施的40个项目未批先建、相关证照不齐全或未签订合同就开工建设的问题,已建立管理制度,加快完善项目手续,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二是2个开发区违规实施14个“多边”工程项目的问题,已组织学习,正加快完善相关手续。三是5个单位实施的13个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公开招标等违规行为的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工作。四是6个单位实施的19个项目未办理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已完成5个项目消防验收和1个项目竣工验收。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履职不力导致国有权益受侵害或国有资产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1家公司有关人员未正确履职,合作项目未经论证、重要合作条款未报批、合作方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国有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已制定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管理,梳理相关项目决策协议,委托法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二是1家公司向参股企业委派的高管未正确履职,违规开展贸易,参股企业资金损失4669.1万元的问题,已制定外派高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考核管理。三是2个单位及2家公司有关人员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清收停车费等收益,部分资产被民营企业无偿占用,涉及1.18亿元等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收回资金6482.19万元;4个开发区标准厂房运营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清收欠缴租金、物业费等问题,已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清收、提起诉讼等,收回欠缴资金2004.52万元。四是1个单位及1家公司违规开展无交易实质、低收益、高风险贸易,导致国有资金8990.95万元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梳理、诉讼等,收回资金620万元。五是1家公司监督管理不到位,劳务派遣公司套取薪酬和社保费33.71万元的问题,正开展核查,已收回资金0.82万元。
(2)决策不当和监管不力等导致国有资产低效闲置的整改情况。一是2家公司有关人员履职不力、违规决策,项目投前论证不充分,投后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投资项目进展缓慢或亏损严重,投入资金1.39亿元效率低下的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收回资金253.42万元。二是2家公司有关人员失职、厉行节约不力,投资1124.19万元购建的设备闲置浪费的问题,已建立管理制度、制定招租招商方案,盘活资产633.08万元。三是1家单位下属公司未经报批对外投资和租赁大型仓库,因经营不善投资均发生亏损,部分租赁仓库长期闲置的问题,已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协商分期支付欠付租金、启动退租等工作。四是1个开发区未按协议约定及时清退6家长期未投产等企业厂房,导致7.6万平方米厂房长期闲置,装修补贴52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正开展洽谈、清退、租金缴纳协商等工作。五是1家国资公司违规向民营及民营控股企业出借资金6535.83万元且长期未收回的问题,已下达催收函,收回资金5400万元。
(3)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3家企业以少摊销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的问题,正开展资金清算、项目结算、调账等工作。二是2家公司以评估增值等方式虚增资产的问题,正开展资产评估、调账、破产清算等工作,已完成部分账务调整。三是1家公司违规开展贸易,虚增收入成本6492.6万元的问题,已建立完善制度,开展核查、诉讼等工作。四是2家公司2549.04平方米房产未入账核算,1家公司应收广告费等759.71万元未入账核算的问题,正开展评估、决算审计等,已确认收入157.86万元。
(4)部分企业融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3个单位等未经报批或集体决策,违规高利率融资等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还款计划、下调融资利率等,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二是1家企业以虚构贸易、违法利用票据贴现等方式融资或续贷5318.96万元的问题,已组织学习培训,建立管理制度规范融资报批程序,承兑汇票2400万元已结清。三是1个县部分国有企业债务逾期,借用空壳公司等方式融资的问题,正开展公司注销、贷款展期、降息等,已完成3家公司注销。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资产管理混乱,资产收益流失的整改情况。一是部分资产长期脱管,部分资产无依据低价出租等问题,正开展资产清理、诉讼及委托管理等工作,已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收缴资金5.97万元。二是8个单位资产管理混乱,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已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等工作;4个单位价值1.04亿元的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的问题,正开展资产盘点、入账等,已完成998.49万元资产入账。三是1个单位923项资产未建台账管理,分配给下属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问题,已建立借用管理台账,办理交接借用手续。
(2)资产集中管理和盘活力度不够,使用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一是3个单位管理的1.43万平方米办公及业务用房闲置的问题,正积极推进盘活工作。二是4个单位投资购建或租赁的资产长期闲置,投入资金2127.06万元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开展资产调配使用,已盘活资产1412.46万元。三是1个县投资建设的大数据人才培训中心场馆闲置的问题,已组织团队开展运营工作。
(3)部分资产采购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1家医院未经集体决策变更重要合同条款、超合同范围采购医疗家具配套设施436.7万元的问题,正开展盘点和决算审核等工作,已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二是1家医院违规支付不实设备采购款464.39万元,造成损失288.05万元的问题,正开展清算,损失资金已全额追回。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履职不力,执法不严,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县违规将罚没的铝矾土矿移交民营企业处置,处置收益32.14万元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已督促制定缴款计划,已缴纳24万元,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通报批评。二是1个县有关部门履职不力,未完善供地手续违规使用21宗土地359.07亩的问题,已完善供地手续71.87亩;未及时查处企业违法占地49.5亩的违法行为的问题,已消除42.77亩土地违法状态、对违法行为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个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问题,开展清理核实,已办理13个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三是1个县某采矿企业超批复产量违规开采沙石等问题,已恢复环评年生产能力,补缴税费48.14万元。四是1个县流转或占用耕地220.54亩用于停车场等非农项目建设的问题,正开展核查和立案查处工作,部分设施已拆除复垦,对相关人员提醒、诫勉谈话;上级督办的违法占用耕地事项整改缓慢的问题,正持续推动整改,已整改违法占地2185.01亩。
(2)部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未完成或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已完成建设任务,不稳定耕地已纳入高标准农田提质建设规划。二是1个县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4个水库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程序办理土地组件手续。三是1个县某河污染防治不到位,地表水质长期为劣Ⅴ类等问题,已制定方案倒排工期,5家公司已完成整改,地表水质已消除劣Ⅴ类。四是1个县某镇等7个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建设不足、堵塞等原因,长期低负荷运行的问题,正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项目提升改造论证。
(3)部分资源环境资金征管使用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1个县部分矿山企业未及时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9750.47万元的问题,已计提恢复基金8100.15万元。二是1个县有关部门履职不当监管不力,本应由企业承担的生态恢复治理责任及费用188.77万元最终由政府承担等问题,已收集资料,邀请法律顾问研判,向相关企业下达限期缴纳治理费用告知书。三是1个县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效果不佳等问题,已组织检查验收和补植补造工作。四是1个县实施的国储林项目支付有偿使用费标准与批复不符,存在超标准支出、挤占建设工程资金的问题,已完成建设任务,制定还款计划。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结果看,个别单位的整改成效与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整改情况看,立行立改类问题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他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完成整改不多,综合考虑分析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部分问题需逐步筹集资金完成整改。如: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财政预算暂付款消化不及时等问题,由于相关区县、单位和企业资金紧张,需逐步落实整改。二是部分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和手续的问题,需持续推进。如:一些建设项目进展慢,以前年度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因地方财力薄弱,项目建设时间跨度长、人员变动大、涉及单位多等原因,相应整改难度较大。三是一些建设形成资产闲置或“半拉子工程”的问题,受经济现状、项目客观条件等因素影响,资产盘活工作难以短期见效,需长期推进。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作出后续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强化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检查审计整改工作,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同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高质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贵阳贵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