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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09: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各市级责任单位、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工作信息是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改革创新、指导基层实践、展示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增加信息报送数量,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提档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我办将收集采用各单位报送的河长制工作信息,每月形成河长制工作月报报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同时送各区(市、县、开发区)县级河长,重要信息形成专报报送。各区(市、县、开发区)及市级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的认识,坚决克服河长制工作与己无关的片面认识,准确把握河长关注的重点难点,通过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总结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果、经验,以信息工作为纽带,切实提高服务河长履职的能力,为河长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撑。

二、突出深度信息,提升信息质量

要对照河长制工作年度细化方案,把河长制工作同本部门职能职责结合起来,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挖掘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河长履职解决河湖重大问题、“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联动协作、幸福河湖建设等各类河长制工作线索,努力扩大视野,提炼亮点,写好稿件。各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办要配合市级责任部门深入挖掘设市级河长的36条河流治理成效,积极构建上下纵横联通的立体化信息工作格局,在确保信息报送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质量。

三、坚持目标考核,强化制度保障

每月1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办报送上月工作信息,市级责任单位按照河长制细化方案任务分工报送职责范围内河长制工作信息。按照《贵阳贵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贵阳贵安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我办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今年河长制考核内容,未按时按要求报送信息的,将在年终考核中折算扣分,并在月报中进行通报。同时,报送的信息被市级河长批示肯定或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采用的,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

(联系人:刘昊;联系电话:85760016)



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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