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旅行社承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11:0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进一步助力全省旅行社纾困发展,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旅行社承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57号)精神,结合贵阳贵安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省适用范围基础上,将贵阳贵安适用范围细化调整为“贵阳贵安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的党建、公务、参观学习、红色教育、研学实践以及红色、生态等为主题的省内春秋游活动和市工会系统命名的劳模(职工)疗休养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会务接待用餐等相关事项。贵阳贵安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相关事项。”
二、贵阳贵安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要求执行,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附件: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旅行社承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