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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送达公告(筑府行复公字〔2021〕02号)

发布日期:2021-01-18 17:0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张素珍的继承人:

申请人林孟军清镇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清镇市人民政府2020927日作出的《关于张素珍继承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清府征补字20201号2020年11月13日向我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由于该案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9日依法延期审理,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21210日前作出。延期审理案号为:筑府行复延字〔20201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延期审理通知书》(筑府行复延字〔202011号)。

特此通知

    附件:筑府行复公字【2021】02号.pdf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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