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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水源保护区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7-31 00:06:0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答复文号: 类别:A
人大代表:刘娟 届次:市人大十四届四次
标题:关于加快水源保护区发展的建议 编号: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摘要内容:

关于加快水源保护区发展的建议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是加快助推建设“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极其重要的一项“生命线”工程。而贵阳市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及经济发展二者密不可分,不仅关系居民饮用水安全,更是水源保护区周边居民的经济收入增加及幸福感提升的重要考量。因此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在发展与保护的道路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长效保护。

目前,贵阳供水主要靠“两湖一库”: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2018年1月28日,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主干渠通水,将乌江水引入花溪水库,进而为贵阳城区和贵安新区城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饮水保障,并且市政府已将百花湖、阿哈湖水库功能调整作为2018年拟办的十件大事。

现状:一方面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阻碍了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农户快步增收的步伐,在贵阳中心城区发展的道路上,成为了经济较为落后的乡镇,如久安乡。多年以来政府组织开展了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两湖一库流域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着实明显提升,但地处水源保护区的周边乡镇,长期以来经济落后,群众、企业以及地方发展不能从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切实受益、不能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不能将“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当地老百姓就会失去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动力。不难看出,我市现行的水源地保护工作,侧重对保护区单方面的行政管控和义务设定,导致水源保护区附近居民身处保护区和受益区权利、义务不对等,保护区的居民为涵养保护水源地作出了极大贡献和特别牺牲,但由此放弃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利益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他们对区域间公平发展、协调发展表达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和诉求。另一方面水源保护区区域范围涉及观山湖区、清镇市、云岩区、花溪区、4区所辖40个乡镇。其中观山湖组团、清镇国际休闲度假组团、久安组团是贵阳市规划核心地带,是贵阳未来生态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贵安新区与贵阳市经济同城化发展的建设,观潭大道、贵红大道等重点项目均有部分处于阿哈水库水源保护区,因此更应该对阿哈湖水库功能调整,从严保护水源区,避免湖泊水库的水环境质量受到周边区域建设的威胁。为更好地破解这一系列问题瓶颈,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大对黔中水利交通枢纽投入力度,让更多黔中水利

交通枢纽的水向贵阳城区和贵安新区供水;

2.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完成百花湖、阿哈湖水功能调整;

3.再次邀请专家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流域;缩小水源保护区,让老百姓得到保护生态的利益,享受长期以来坚持保护环境的回报,增强信心从而更加保护环境;

4.拟定水源保护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水源保护区发展,把百花湖、阿哈湖水源保护区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标杆,打造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样板点,进而形成贵阳模式全省、全国推广;

5.增加水源保护区非生态产业收入。综合考虑水源地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以及生态服务价值,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市场交易等方式,让受益者支付相应费用、保护者获得合理补偿。通过实行生态补偿,激发各利益主体参与生态保护、转变发展方式的内生动力。


办理答复:

刘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水源保护区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为市政府王嶒副市长的督办件,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该建议的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黔中水利交通枢纽投入力度,让更多黔中水利交通枢纽的水向贵阳城区和贵安新区供水的问题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主管部门为省水利厅,实施部门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枢纽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引水水源为六枝特区的平寨水库,为引水主水源,二期工程引水水源为引子渡水库,为引水备用水源。一期工程总投资73.05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33亿元,省级财政22亿元,企业贷款18.0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总干渠143.635公里和大型提升泵站两座(共提升48.8米),同时涉及桂家湖水库和凯掌水库两个中转调蓄水库。

一期工程于2010年10月正式动工建设,2018年1月主渠修建完毕并试通水成功,黔中水顺利进入松柏山水库,即枢纽工程已实现了向贵安新区和花溪部分区域供水的条件,但枢纽工程总干渠至红枫湖的引流渠在贵安新区内还有300余米需2019年7月方可打通,同时进红枫湖的引流河道也还有16公里需疏浚扩流。

枢纽工程完工后,可解决贵州3市(贵阳、安顺、六盘水)1州(黔南自治州)1地区(毕节)7县49个乡镇65.14万亩农灌用水、5个县城和36个乡镇供水、农村41.8万人和36.4万头牲畜饮水,以及贵阳、安顺城市供水,同时成为红枫湖重要的补给水源,最大补水可达3亿吨/年。

二、关于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完成百花湖、阿哈湖水功能调整的问题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完工后,年最大引水为4.28亿吨,其中分配给贵阳市为2.4亿吨,这为置换贵阳市部分饮用水源地提供了条件。据此,省政府以《关于调整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水量分配及优化贵阳市水资源配置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7〕97号),同意等黔中水利枢纽水源供应贵阳饮用水后,将原用于饮用水源的百花湖、阿哈水库和花溪水库的水用途调整为景观和生态用水,以补充南明河的生态用水。同时提出百花湖、阿哈水库和花溪水库水功能调整后,贵阳市对其保护和治理的力度不降低、不减弱,确保水质在现有基础上只提升、不下降的要求。

黔中水置换贵阳百花、阿哈、花溪水库等饮用水是贵阳市的多年的远景目标,贵阳市政府把百花湖阿哈水库水功能调整作为2018年拟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市水务局按程序组织开展了百花湖和阿哈水库水功能调整的相关工作,并以《关于报送〈贵阳市百花湖功能调整报告〉和〈贵阳市阿哈水库功能调整报告〉的报告》(筑水字〔2018〕186号)向省水利厅进行报告。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百花湖和阿哈水库功能调整意见的函》(黔水办函〔2018〕18号),对调整工作提出了需修订百花湖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调整百花湖阿哈水库水源保护区划、修编《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调整《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完善黔中水直供贵阳饮用水供水厂的工程等要求。上述工作涉及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人大、省政府、水利部。2018年9月1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水利厅提及的问题再次进行了研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筑府专议〔2018〕329号),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全力推进中。

三、关于再次邀请专家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流域;缩小水源保护区的问题

百花湖于1996年定位为饮用水源地,1997年4月28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局(现生态环境厅)以《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界(试行)》公布了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界线,之后保护区历经四次调整,现百花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1.49KM2(其中陆域0.41 KM2),二级保护区9.14 KM2(其中陆域5.78 KM2)。

阿哈水库于1982年定为饮用水源,2005年,省政府以“黔府函〔2005〕17号”批复了阿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104.7 KM2(一级18.6,二级86.1)。后经2009年、2015年、2017年几次调整后,现在保护区面积为89.45 KM2(一级10.85,二级78.6)。现一级保护区除西北侧杜家坝至杨柳井沿线大面积与林地保护区重叠外,平寨经麻窝寨长滩到猪场坝一线保护线已与水库最高水位线重叠。通过调整,马王庙区域、金石产业园部分区域均由二级保护区调整为水源准保护区。对准保护区仅限制的是严禁“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关于保护区调整,《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条已明确:“两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涉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十五条已明确,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是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在划分和报送过程中先后通过专家评审,市政府专题会议及常务会议审定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下一步,如需对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地方政府在保证区域湖库水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花溪区和观山湖区可分别参照“黔府函〔2017〕2号”和“黔府函〔2018〕120号”的调整程序,组织保护区的调整。

四、关于拟定水源保护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水源保护区发展,把百花湖阿哈湖水源保护区建成全省至全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标杆,打造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样板点的问题

百花湖和阿哈水库均是贵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地理位置敏感,沿湖(库)区域的发展需符合《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和《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两条例和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均不限制水源保护区的发展,对水源二级保护区仅限制的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准保护区仅限制的是“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为了充分利用两湖自然资源,合理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沿湖区域地方政府结合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作了大量的保护治理和合理开发建设规划,百花新城规划区域、职教城区域均在百花湖水源准保护区范围,金石产业园区域、马王庙区域、观山湖中心区(金阳)50%的区域均在阿哈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域。

五、下步工作

为更合理的利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涉及区域地方政府将根据《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水源保护规划、湿地公园规划,以政府要求的“确保水质不降返升”为原则,超前谋划涉及湖库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方案,编制沿湖(库)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高标准规划,把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内容以及生态补偿等内容均融入规划中,这既解决沿湖(库)的主要污染问题,又协调好沿湖区域保护和发展的和谐统一。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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