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向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倾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10-11 15:52:2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复文号:筑府议复〔2023〕34号 | 类别:A |
人大代表:赵立新 | 届次:市十五届人大三次 |
标题:关于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向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倾斜的建议 | 编号:86 |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会办单位: |
摘要内容: 关于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向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倾斜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引导贵阳市数字经济做大做强,促进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2020年开展《贵阳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政策兑现。 2022年贵阳市大数据法转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十二条政策,主要支持方向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大数据领域企业、大数据融合企业、大数据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等企业和单位,没有互联网及相关服务方面的政策,对此近三年来也主要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数据大数据融合企业、大数据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等企业能够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为此,建议市大数据局和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范围,同步向互联网及相关企业政策资金扶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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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 赵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向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倾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心。收到建议后,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为市人大财经委及财经代表专业小组的领衔督办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相关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三大类。 2020年4月,我市出台了《贵阳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试行稿》),相关政策措施已惠及在筑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企业,试行期3年。《试行稿》实施以来,累计支持企业超过330户(其中包括电子商务云、货车帮等互联网企业),市区两级支持资金超过1亿元,强有力地促进了贵阳贵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2022年,贵阳贵安大数据企业达5670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业务收入达692.09亿元,同比增长87.6%(占全省的94.5%,绝对值排第1位,增速排第3位),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9%。2023年1—3月,贵阳贵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70.55亿元、增长21.1%。 2023年4月,《试行稿》实施到期。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数字活市”战略,助力“强省会”行动,加快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核心区建设,由市大数据局牵头,聚焦贵阳贵安软服产业新模式、新需求,围绕“软件再出发”行动的工作重点,对《试行稿》进行了修订延续,形成了《贵阳贵安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3年5月24日印发实施。 《若干措施》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企业要素保障、支持品牌培育、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提升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等方面为在筑互联网及大数据企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助力贵阳贵安数字经济发展。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正利;联系电话:87989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