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贵阳市

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于设立“贵阳旅游日”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10-11 16:15:2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答复文号:筑府议复〔2023〕41号 类别:A
人大代表:时成刚 届次: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标题:关于设立“贵阳旅游日”的建议 编号:137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会办单位:
摘要内容:


                                                 关于设立“贵阳旅游日”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节庆活动是推广目的地形象、传播区域文化、塑造旅游品牌、促进对外合作、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2001年5月19日,由浙江宁海人麻绍勤以宁海徐霞客旅游俱乐部的名义,向社会发出设立“中国旅游日”的倡议,建议《徐霞客游记》首篇《游天台山日记》开篇之日(5月19日)定名为中国旅游日。此后10年,政界、业界、学界等各方有识之士积极响应这个倡议,并为此奔走呼号。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郑杰民、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全国政协委员成岳仲在全国“两会”递交提案,建议将“5月19日”定为“中国旅游日”。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并作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旅游日”的批复》(国函〔2011〕42号),自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中国旅游日”设立 12年来,已经发展成为培育旅游意识、激发旅游消费、倡导文明旅游的重要活动,成为新时期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

当前,贵阳市委、市政府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旅游产业化发展要求,把“强旅游”作为“强省会”战略重要任务,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要素,多措并举推动贵阳贵安旅游提质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若能设立“贵阳旅游日”,将有利于凝聚旅游及关联行业力量,围绕“六爽”持续擦亮“爽爽贵阳”城市品牌,助推省市旅游和贵阳经济社会发展,在旅游复苏阶段率先抢跑。

    二、建议

    经思考,建议将5月20日设为“贵阳旅游日”,以此吸引游客相遇“爽爽贵阳”,共赴心灵之约,共鉴山水之美,共品人间之味,共享“六爽”之魅。理由如下:

    第一,时间点寓意特殊。贵阳市民身份证前三位是“520”打头,“520”谐音寓意“我爱你”,选择5月20日更能体现贵阳市是一座有爱、有温度的城市,一定程度激发各年龄阶段朋友到贵阳旅游消费热情。

    第二,顺接“中国旅游日”。5月19日的“中国旅游日”是具有广泛参与性和普遍惠民性的重要节日,具有较大知名度,5月20日顺接“中国旅游日”,时间上的连续性有利于组织各类活动,也便于广大市民游客朋友记忆。

    第三,拉开避暑季序幕。每年5月-10月是贵阳旅游市场旺季,5月20日也是贵阳进入夏季的时间范围,设立“贵阳旅游日”可以作为打响贵阳避暑季的当头炮,为旅游市场预热、加温造势。

    第四,与数博会形成联动。5月20日与数博会时间相近,设立贵阳旅游日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也让政界、商界人士在参会之余,领略贵阳“山奇、水秀、石美、洞异”为特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旅游资源。


办理答复:

时成刚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贵阳旅游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收到建议后,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为市政府龙丛副市长的领衔督办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贵阳贵安的资源优势,积极做好“六爽”文章,全力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设立“贵阳旅游日”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本立,市政府副市长龙丛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设立“贵阳旅游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会议研究认为设立“贵阳旅游日”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国发2号文件“大胆试、大胆闯”精神、推进旅游产业化的有力举措,对进一步推广贵阳旅游目的地形象、传播区域文化、塑造旅游品牌、促进对外合作、带动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根据会议精神,市文旅等部门组织市旅游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及市民代表对设立“贵阳旅游日”的建议进行了广泛论证,梳理明确了设立“贵阳旅游日”的目的、依据、时间选择、活动原则、活动内容等内涵和要素,为“贵阳旅游日”的设立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设立“贵阳旅游日”的目的

设立“贵阳旅游日”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通过举办“贵阳旅游日”系列主题活动,能培育旅游意识、激发旅游消费、繁荣旅游市场、倡导文明旅游,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设立“贵阳旅游日”,将有利于凝聚旅游及关联行业力量,围绕“六爽”持续擦亮“爽爽贵阳”城市品牌,助推省市旅游和贵阳经济社会发展,在旅游复苏阶段率先抢跑。

二、设立“贵阳旅游日”的依据

设立“贵阳旅游日”类似活动日,已有相关先例。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贵州省将每年6月18日设立为“贵州生态日”。浙江省长兴县将每年11月28日设立为“河长日”,这是在全国设立的首个法定“河长日”。郑州市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郑州企业家日”。“贵阳旅游日”作为旅游产业化的创新载体,对推动“爽爽贵阳”城市品牌,促进旅游业发展发挥着重要推动作用。

三、“贵阳旅游日”的时间选择理由

一是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具有广泛参与性和普遍惠民性,将5月20日设为“贵阳旅游日”可承接“中国旅游日”,时间上的连续性有利于组织各类活动,也便于广大市民游客记忆。二是每年5月—10月是贵阳旅游市场旺季,5月20日也是贵阳进入夏季的时间范围,设立“贵阳旅游日”可顺势拉开贵阳避暑季序幕,作为打响贵阳避暑季的当头炮,为我市旅游市场预热、加温造势。三是5月20日与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时间相近,设立贵阳旅游日可与数博会形成有效联动,利于推动数字经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让政界、商界人士在参会之余,共享“六爽”之魅。

四、开展“贵阳旅游日”活动的原则

围绕“爽爽贵阳”城市品牌,每年“贵阳旅游日”确定一个特色主题,由市政府统筹,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市场主体承办,全民参与,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成果。

五、“贵阳旅游日”的活动内容

(一)围绕年度主题开展系列宣传。以“大众旅游、智慧旅游、绿色旅游、文明旅游、文旅+”为核心,组织系列主题宣传。

(二)围绕旅游产业“一二三四”发展思路开展主题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行业协会等根据职责和业务涉及的市场主体,在“贵阳旅游日”总体框架下,于当天和前后一段时间以“贵阳旅游日”冠名,陆续策划举办文旅融合、康旅融合、体旅融合等系列活动,着力擦亮“爽爽贵阳”一个品牌,做优做强游客、市场两类主体,提升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进一步强化旅游产业市场化、项目化、专业化、国际化四大导向。

(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鼓励引导各区(市、县)发挥辖区内特色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策划执行能力,因地制宜设计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文旅活动,争取做到一区(市、县)一主题,一区(市、县)一精品。

2023年9月22日,市政府十五届〔2023〕54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设立“贵阳旅游日”的请示》,将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设立“贵阳旅游日”的议案进行审议。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衷心感谢并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

2023年10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正利;联系电话:87989665)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恶意重复投诉立案受理甄别机制的建议
下一篇:关于优化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您好,我是筑筑。欢迎您访问贵阳市人民政府网,需要帮助可随时点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