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7-01 10:14:4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复文号:筑府议复〔2025〕25号 | 类别:A |
人大代表:练川 | 届次: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
标题: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 编号:651 |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 | 会办单位: |
摘要内容: 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阿哈水库退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后,阿哈水库执法大队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虽然《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还未废止,但《条例》制定时基于阿哈水库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前提已发生根本改变,市人民政府正在草拟的《贵阳市进一步加强阿哈水库保护工作方案》尚未出台,导致阿哈水库水资源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管理真空”。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设施和饮用水源地,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开展了诸多治理工作,但离“管理力度不减、水质不降”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当前水库周边环境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加强保护。 因涉及水库周边环境保护的部门众多,如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管理边界模糊、执法权限不明确的现象,导致管理效率较低。建议:一是由省水务部门牵头,会同涉及相关部门成立执法队伍,出台过渡性治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水库周边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水库周边环境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污染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二是恢复两湖一库管理职能,压紧压实阿哈水库水政执法大队工作责任,统一管理、统一执法,形成过渡期常态管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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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 练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确保阿哈湖“水质目标不变、保护力度不减”的目标要求,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出台了《贵阳市阿哈湖区域生态管控工作方案》及《贵阳市阿哈湖区域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方案》《贵阳市阿哈湖流域(一库五支)水系保护方案》等“1+4”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各部门、属地政府在阿哈水库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任务,确保在新保护条例出台实施前不留“管理真空”。为此,市直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了: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收集及清运水库周边生活垃圾,防止水体被污染。二是强化大坝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三是常态化开展整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加强对游客、垂钓人员宣传教育。四是积极开展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船舶驾乘人员宣传教育。五是各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协同联动,开展岸线巡查、十年禁渔、三无船舶清理、非法排污整治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力保障水库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目前,我市已形成《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正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修订草案稿)》中提出:一是为解决阿哈水库执法管理主体问题,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的职责任务。二是以相关技术标准划定阿哈水库库区及支流的特定保护区区域,分类实施保护措施。三是规定编制阿哈水库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对阿哈水库流域范围内的各类活动实施精准管控。四是规定在阿哈水库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娱乐活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体污染等等。 《条例(修订草案稿)》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后,市直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将按新修订的《条例》全力开展阿哈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贵阳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工作。 2025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胡海荣;联系电话:87989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