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防汛安全
发布日期:2019-05-06 19:56:2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复文号:筑府提复〔2019〕4号 | 类别:A |
政协委员:潘军 | 届次:省政协十二届二次 |
标题:进一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防汛安全 | 编号: |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 | 会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摘要内容: 乌江是长江南岸的最大支流,是我国重要的水电基地。乌江水电的防汛安全是关系贵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贵州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贵州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截至2018年底,乌江流域贵州境内9座在运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869.5万千瓦。乌江水电的建设运营是贵州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安全运行是推进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贵州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乌江沿岸各级地方政府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库区防汛工作,落实属地安全责任,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防汛安全。
具体建议: 一是乌江沿岸地方政府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将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作为重大责任扛在肩上,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乌江沿岸地方防汛、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建设联动机制,加强对电站的指导检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乌江流域防汛应急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做足应急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能扛得住、顶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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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 潘军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防汛安全》收悉,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在乌江流域分布的水电站共25座(其中大型5座、中型4座、小型16座)。一直以来我市都高度重视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水电站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包括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坝值守责任人,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督促指导水电站管理单位编制完善运行调度方案,进一步落实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行规程等,使水电站管理单位进一步明确超标准洪水影响范围及影响群众人数,熟悉下游群众转移避险方案等;三是组织召开乌江流域大型水库地区联合防汛会议,督促乌江流域梯级水电站防洪调度涉及到的区(市、县)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联动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协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水电站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