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贵阳市推广再生水源集中供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5-10 18:11:5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复文号:筑府提复〔2019〕16号 | 类别:B |
政协委员:陈月巧 | 届次:省政协十二届二次 |
标题:关于在贵阳市推广再生水源集中供暖的建议 | 编号: |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会办单位: |
摘要内容: 问题提出及情况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以秦岭—陇海线为界,仅在北方采取集中统一供暖,而南方多为分散式家庭供暖模式,解放初期制定的秦岭淮河供暖线,主要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断增强。党和国家对民生工程越来越重视,我市也把改善民生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上日程。冬季供暖一直是城市居民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让市委和政府牵挂而又难办的心事。 贵阳市近年来极端恶劣低温天气频发,冬季安全、高效的采暖需求日益强烈。宥于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及生活习惯,贵阳市目前主要采取分户式取暖方式,“三高”严重(能耗高、采暖费用高、安全隐患高)且环保问题突出。2008凝冻天气对贵州人民的影响至今还历历在目;2018年11月19日,花溪大道北段老人因用电取暖导致火灾;2018年12月24号,贵阳市后坝居民因用电取暖引发火灾,导致留在家中两名儿童严重烧伤,同年12月底,贵阳市万江小区,一家用煤取暖,导致一家六口集体中毒,3人当场身亡。人民的取暖需求与当前供暖基础不配套、不完善矛盾十分凸显。 冬季供暖问题,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如何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的现实问题。目前贵阳已经出台了区域性集中供热用热相关政策,但推进缓慢。集中供暖推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市场需求”和技术阻碍,而是集中供暖方式选择和项目推广、运管模式等方面存在痛点,如现有集中供热普遍采用天然气,采暖成本和能耗都非常高,居民往往难以承受,最终导致采暖费用收不上来,供暖设施建而未用或使用效率低。当前,推行耗能低、采暖费用低、安全隐患低的集中供暖技术,既保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又给予城市居民清洁廉价的供暖方式和条件已经成熟。
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以法规形式,将集中式供暖纳入新建、改建、扩建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贵阳市城市区域性集中供热用热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第八条第(一)点中,仅要求“重点发展城市综合体、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新区和国家机关办公、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建筑以及2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区,逐步发展其他住宅小区”,并未强制要求实施,导致小区集中供暖推行缓慢。改善民生是2019年我省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贵阳市政府从改善民生角度出发,以法律法规形式,强化小区集中供暖要求,明确要求将小区集中式供暖纳入贵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二、建议在贵阳市推广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技术。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是通过热泵技术提取再生水源中的热能作为供暖的主要能源。该技术成熟且适用范围较广,不受住宅小区建筑规模的限制,可让更多的贵阳市人民受益。同时污水厂再生水可通过供暖项目取水管道进入小区,实现中水回用,节约水资源,破除贵阳市用水瓶颈。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相对其他技术,具有成本低,可再生,污染零排放等优势。该项系统技术的供暖成本在6元/㎡月左右,仅相当于燃气供暖的1/3费用、电供暖的1/4费用;还可实现供暖、供冷、供暖水“一机三用”,尤其适用于南方低寒地区的集中供暖项目。根据央视等新闻媒体报道,该技术在北方已成功应用,效果良好。贵阳市目前已有污水处理厂日排放再生水量达140万吨,且分散式布置于城市不同区域,为推广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提供较好的基础条件,若对污水厂尾水能源全部加以利用,可满足2000万㎡建筑采暖需求,实现低成本、高环保、高效能的城市集中供暖。 三、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择优引入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的企业服务贵阳。由于贵阳市缺乏集中供暖的市场基础,本土缺少相关企业。而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技术在北方地区已经较为成熟,并形成了一批具有科技力量、专利成果、市场经验和管理维护能力的优良企业。因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入优质企业为贵阳服务,增加就业岗位,帮助贵阳实现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提升绿色生活品质。 四、提升政府指导、监督和服务能力,把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作为拉动内需、提高就业、改善生活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在贵阳市推行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一举多得:一是可以有效拉动内需。通过项目建设,不仅可以从供给侧推动市场需求,还可以将上下游产业链有效打通。二是可以有效提高就业。通过增加新的基础设施服务,可以有效增加就业岗位,为“稳就业”贡献力量。三是可以有效改善贵阳人民生活。通过推行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提高了市民冬季采暖保障,降低了采暖成本和安全风险,同时可以将低碳绿色生活逐步融入生活,真正实现“生活绿色化,绿色生活化”。 希望贵阳市政府第38号令的相关要求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加大再生水水源集中供暖的推广应用。在法律法规制定、集中供暖规划、市场准入门槛制定、市场价格指导、技术标准落地、项目运营方式选择及监管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尽早让贵阳人民享受到北方一样的“暖冬”。 |
|
办理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贵阳市推广再生水源集中供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贵阳市区域性集中供暖工作现状 (一)2015年12月1日,我市颁布实施了《贵阳市城市区域性集中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中供热用热的监督管理及其综合协调。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集中供热用热的监督管理及其综合协调;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水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安全生产监督、机关事务等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中供热用热的相关工作;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应当配合做好集中供热用热的相关工作;集中供热遵循区域集中、新区先行、热源多元、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逐步推进的原则;鼓励和扶持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重点发展城市综合体、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新区和国家机关办公、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建筑以及2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区,逐步发展其他住宅小区;合理配置热源、热网。优先利用浅层地热能、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节能环保的供热技术。鼓励采用冷热电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方式。但由于贵阳市住宅气候分区属于温和区划范围,没有上位法律法规和文件支撑,《办法》对区域性集中供暖的相关规定更多的是一种鼓励和引导。 (二)为有效推动我市区域性集中供暖工作的开展,我市住建与规划部门多次积极商讨将集中供热前期规划工作纳入规划审批的工作内容,也是由于南方地区强制性供暖依据不足而无法落地。 (三)目前贵阳市建成集中供暖的观山湖区金华园、观山小区、云岩区中天·未来方舟等项目,是由建设单位主动考虑,并在前期规划和报建时就纳入计划。但多数建设单位由于考虑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开发集中供暖房开项目的意愿不强。 (四)结合贵阳市房地产市场“调结构,做精品”,部分房开企业为抓住改善型住房需求人群,开始考虑开发区域性集中供暖项目,比如乌当区“乐湾国际”项目已与“中节能(贵州)建筑能源公司”签订了集中供暖协议书,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部分房开企业处于考察和观望状态。 (五)目前贵阳市已成功应用包含河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等能源利用形式。尤其是中天未来方舟Ⅲ号能源中心使用原生污水进行区域供暖,2018年已成功运营一个供暖季(4个月),因此在设备工艺、技术形式上已具备成熟条件。 (六)贵阳市再生水厂建设初具规模,能提供基本满足特定区域用于集中供暖使用的再生水源。这几年,贵阳市按照“适度集中、就地处理、就近利用”的原则,采用“小型分散为主、大型集中为辅”的建设模式,分批建设了一批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目前,在贵阳市中心城区,已建成投运新庄、小河、二桥、金阳、青山、麻堤河、龙洞堡、孟关、花溪、牛郎关等19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121.5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均达一级A标,其中青山、麻堤河、龙洞堡、金阳二期、花溪二期、孟关、牛郎关等污水处理厂部分指标达到地表Ⅳ类水体要求。2018年,为进一步提升贵阳市污水处理能力,启动建设三桥、隆昌、五里冲、小关、奶牛场、七彩湖、未来方舟、贵医、六广门等18座再生水厂,现已建成9座,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20.08万立方米,出水主要指标均达地表Ⅳ类水标准。根据国家标准,二级污水可达到无有机悬浮物,酸碱度不会对换热器内钢管造成腐蚀。贵阳市投用的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出水完全可以满足水源热泵技术集中供暖的水质要求。目前的再生水量能基本满足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周边特定区域的住宅小区集中供暖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贵阳市为南方城市,不属于传统集中供热区域,贵阳市的地理气候分区原因,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纳入强制性设计和审查程序尚不可行。 二是部分小区建设的以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集中供热,也面临一些困难,诸如缺乏贴合贵阳市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供热价格标准;在行业扶持政策、各项优惠补贴政策等方面也存在空白,市民对集中供暖的认知度不够等等。发展区域性集中供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政府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从土地取得和规划源头把控,确定周围可利用资源,邀请水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指导,并将后续监管纳入闭环管理。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过多考虑的是成本和利润,目前房地产市场定位“住房不炒”,加上商品房屋价格调控,信贷收紧等因素,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集中供暖住宅小区的意愿不强。住宅小区尚未建设集中供暖设施。目前,贵阳市未强制要求新、改、扩建小区实施集中供暖,已建的中大型住宅小区除中天未来方舟、观山小区、金华园等外,基本未建设有集中供暖设施。 四是住建部在数次回应南方供暖问题时,皆表示南方地区除余热废热利用外,不提倡建设大规模集中供暖热源和市政热力管网设施为建筑集中供暖。考虑到采暖期短、负荷小、波动大等供热特点,提倡科学地选择适宜采暖方式,采用分散、局部的供热方式,解决个性化采暖需求。根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贵阳市属于温和地区,房屋围护保温结构热工性能在设计上有别与夏热冬冷及严寒地区,因此在热量散失及损耗上相对要大一些。在贵阳实施区域性集中供暖需对围护结构设计进行一定的调整,提高冬季保温性能,需进行统筹调整安排。 五是再生水源输出设施亟需建设。目前,贵阳市仅建成青山再生水厂再生水供水管道3.3公里,仍处在点对点的局部铺设起步阶段,无法满足拓宽再生水用途、提高利用效率的需求。同时,缺乏再生水源集中供暖服务企业。贵阳市尚无一家专业运营城市再生水源集中供暖的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房开企业采用集中供暖方式为业主提供舒适居住环境,打造绿色节能小区。 (一)加强宣传,积极贯彻。贯彻《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鼓励民用建筑项目采用太阳能、地热能、地表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要求“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民用建筑、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应当选择适合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集中采暖制冷等”。 (二)积极推动,优化环境。推动《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提倡建设地源热泵建筑一体化工程。 (三)因地制宜、规划统筹。遵循绿色供热的建筑发展理念,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专项规划》,落实区域集中供热发展方案,统筹规划和布局各区域集中供热能源站及供热管网,突出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依托《贵阳市区域能源情况调查》《贵阳市中心城区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方案专题报告》,结合各区域能源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因地制宜的充分利用各类能源组合及相应能源技术发展区域集中供热,避免能源无序利用及浪费。 (四)分步实施、政策配套。积极规划明确贵阳市集中供热发展示范区、推广区及改造区,分区域统筹实施集中供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区域具备能源条件的为集中供热示范区,优先进行集中供热规划设计及实施。城市改造项目区域为集中供热推广区,具备相应市场及能源条件区域应进行集中供热规划设计及实施。老城区建筑、棚户区等区域为改造区,逐步创造条件进行集中供热改造。扩大政策支持空间,创造优质发展环境,完善支持集中供热发展政策体系。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控集中供热市场准入机制,做好行业监管。 (五)创新模式,协同发展。创新集中供热建设模式,推广合同能源管理(EMC)、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良性资金广泛参与。推动将再生水源取用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小区建设配套项目,从规划、建设、验收各环节加以落实,为下一步开展再生水源集中供暖打下坚实基础。推动新、改、扩建小区建设水源热泵技术集中供暖设施,与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源输送管道联通。为引入或本地的再生水源集中供暖服务企业做好服务,提供优质的再生水源,推动贵阳市再生水源集中供暖服务推广工作。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