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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速复制贵阳经验,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10 23:13:0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答复文号:筑府提复〔2019〕42号 类别:A
政协委员:尚凯莺 届次:省政协十二届二次
标题:关于快速复制贵阳经验,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 编号: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要内容:

问题提出及情况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要求。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了“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根据《政协贵州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题目》第62条、关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快全光网省建设”选题要求,提出本提案。
我省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把信息基础设施放在和交通、水利同等重要的位置,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效。2015-2017年,开展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从2014年底的全国第29位提升到15位;2018-202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数字设施提升行动,推进我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在贵州省大数据战略的引领下,各市州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逐步将通信专项规划纳入了城乡总体规划中,各级政府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强。但调研发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通信基础设施的“基础设施地位”还需进一步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尚未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中予以强制纳入,无法像“水、电、气”一样成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纳入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必备配套内容,“基础设施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也没有对通信基础设施所需资源给予充分考虑、提前规划和预留。
二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工程建设不同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因未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强制验收条件,进场时间一般在工程建设将完工阶段或完工后,进度长期滞后于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进度,不能与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通信网络无法及时进行有效覆盖,影响人民群众对无线通信的使用需求,降低了获得感和满足感。同时,由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工程项目不同步,不仅加大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难度、容易对主体工程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和影响,还会增加无效投资和环境负担。

具体建议:
一、颁布出台建筑与通信融合建设的标准规范。2018年,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推动下,《贵州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已完成初稿编制。希望住建规划管理部门尽快制定并颁布实施《贵州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从规范上把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设计纳入到相关工程建筑行业的强制标准中,实现建筑物与通信基础设施“四同步”,促进建筑、通信两大工程的合理、有序衔接,使信息基础设施能像城市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一样具有“基础设施”地位,使通信基础设施正式成为相关建筑物建设验收的必备配套内容。
二、快速复制贵阳经验,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贵阳市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定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工程建设项目送审过程中对通信资源规划预留、建设、验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减少后期建设难度。另外,在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通信项目审批专业服务窗口,实现了"一个窗口"集中审批的新模式,优化了审批环节,提升了建设效率,有利于通信基础设施的快速部署。建议快速复制“贵阳模式”,在我省其他市州推广应用。
(一)统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纳入工程项目设计。由于5G将使用更高频率,基站密度将较目前大幅增加,需通过住建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时充分考虑通信基础设施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预留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减少重复建设,加快建设进度,满足建筑工程节能、绿色和环保的要求,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对通信基础设施的更高要求。
(二)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 “联合图审”。需各地住建规划管理部门将通信基础设施与供水、供电、燃气等技术审查一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解决“多头审”、“多头改”、“多套图”的问题,施工图审查后按专业出具审查意见,统一出具含通信基础设施、供水、供电、

供气、消防、人防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科学合理,充分适应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
(三)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竣工验收事项,实现“联合验收”。需各地住建规划管理部门牵头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竣工验收范畴,对涉及规划、住建、消防、人防、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竣工验收事项进行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办理答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尚凯莺委员提出的《关于快速复制贵阳经验,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市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市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8〕28号),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线设计审查的实施意见》《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线设计审查的实施细则》(筑建通〔2018〕442)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项目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线建设、接入流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暂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199号),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基础管线实施设计同步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审批流程管理体系,审查结果作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技术依据,政府通过审批系统对相关施工企业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具体做法

为加强市政公用基础管线建设和管理,着力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原有的分散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进一步缩短市政公用基础管线报装时间,我市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将市政公共设施设计纳入联合图审,按强制性条文对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审查;二是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前置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阶段,开发对应的服务系统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连通的模式;三是制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管理议事规则,通过联合技术指导及管网综合评审对项目业主主动提供服务;四是配合建立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电子档案,整合信息资源。

2018年9月,贵阳市通信驻地网联合建设办公室进驻我市政务服务大厅,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通信覆盖报装服务。同时,依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和市政公用审批系统,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由我市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窗式”综合服务。

三、改革效果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既可以推动我市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部署,又实现了对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管理。一是通过进一步规范管线施工图技术审查流程,将由原来管线运行管理单位内部自行独立审查的体系,改变为由具备资质单位主导进行审查,管线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审查的方式,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并对全过程参与的市政管线运行管理单位、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全程记录监督;二是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充分性,避免多头管理;三是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前置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阶段,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阶段信息共享模式解决项目建设配套基础设施预留空间不足的问题;四是通过项目联合指导解决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接入信息自愿公开的问题;五是通过管网综合解决重复建设和交叉施工的问题;六是通过共同发布设计执行文件、施工图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的方式解决市政公用服务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文件审查体系的问题;七是通过整合城市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实现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管理数字化,提升城市管理能力与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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