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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31 16:45: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出台《实施方案》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立法活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以下称“制度建设”)过程中,通过扩大听取意见范围、拓宽听取意见渠道等方式,为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创造了条件,收到了好的效果。但据了解,听取意见的对象、范围覆盖面还不广、代表性不足,征求意见事项针对性还不强、程序不够规范,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充分全面反映各类企业合理诉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还不够。基于这些因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保障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制定《贵阳市政府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加强我市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意见的程序及力度,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 (二)起草过程 结合实际,市政府起草了《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发函及在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开发区及综保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人民团体、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112家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及公众的意见,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为提高思想认识,熟练掌握国办发〔2019〕9号文件的各项具体规定,把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意见,作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规范有序地让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参与各级各部门的制度建设,并作为该项工作的必经程序,提高制度设计质量,《实施方案》作了相应规定。 (二)为确保各级各部门能根据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科学合理的选择听取意见的对象,规范听取意见的方式、途径及程序,充分广泛听取、收集各方面的诉求,明确对收集意见的研究吸纳及反馈机制,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收到应有的实际效果,《实施方案》分别就这些内容详细规定了相应措施、操作程序、工作方式和责任主体。 (三)为确保《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能真正落到实处,还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
文件原文:筑府办发〔2019〕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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