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5 14:4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联席办:
现将《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探索审批、监管、执法相互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试点目标
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原则,以危化品安全、食品药品、养老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围绕建立全流程、全环节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监管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监管事项清单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聚焦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养老服务、交通新业态等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重大风险隐患,结合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所涉行业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确定贵阳市综合监管“一件事”清单。(2022年7月中旬前)
(二)建立监管对象名录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于明确为贵阳市综合监管“一件事”清单的所涉行业牵头部门,要梳理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名录库。(2022年7月中旬前)
(三)明确综合监管部门及职责
牵头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部门法定职责及监管要求,结合综合监管“一件事”内容,明确各参与部门职责,统筹拟定监管方案及计划,明确综合监管的对象、内容、频次、方式、措施、程序、分工等要求,综合监管频次由各参与部门共同商定。在拟定的计划中,对涉及多个监管领域的同一监管对象,开展“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检查;对涉及多个监管环节的同一监管对象,实施“全程闭环、无缝衔接”的联动监管。(2022年7月中旬前)
(四)完善监管措施方式
各部门要深化完善信用与双随机结合、专项整治等监管方式,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监管对象,量身定制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长期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要将综合监管“一件事”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建立机制,将“一件事”落实的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比照执行,也可根据情况增加综合监管领域。
(二)推动建章立制。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各部门工作推进中的好做法,探索在更多领域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在重点领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环节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解读。各相关部门要将综合监管“一件事”与营商环境提升同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经验做法及成效,提升公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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